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12月8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陈静同志任遵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蒲执法大队大队长(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遵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蒲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八级管理岗位)职务;
陈俊同志任遵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花岗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遵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九级管理岗位职务。
中共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